
11月6日晚,证监会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止回制度的指导意见》。应建立上市公司公告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交易机会。
证监会官方网站显示,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资本市场的质量,完善资本市场的基本制度,优化交易监管,促进资本的长期健康发展。市场方面,证监会在深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公司股票停牌恢复上市制度的指导意见》。
具体而言,《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止回制度的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四点。首先,要确立上市公司止回股票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交易机会,明确不止损原则是例外,短期中止原则是例外,长期中止原则。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的详细情况。不得以有关事项不确定为由任意申请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中止代替当事人的保密义务。
二是缩短股票停牌期,提高市场流动性。进一步缩短重大资产重组的最大停牌期;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组期间不停牌的原则;合并重整委员会的审查期限届满,应当在合并重整委员会工作会议之日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交易所应强制恢复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在并购重组委员会工作会议召开之前,计划并购重组的上市公司股票已经停牌。以华东证券为例,今年10月26日,华东证券宣布停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对公司并购重组事项进行审查。公司股票从10月26日起停牌。中国证监会在11月2日召开了并购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11月5日重新开业的华东分部的并购重组事宜。
第三,加强对股票停牌、复牌的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完善股票停牌初期的信息披露标准,对重点股的信息披露项目提出明确要求。在强制停牌和复牌情况下,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应的配套工作安排,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指导方针,修改和完善股票停牌、复牌的具体规定,做好自我调节工作。证券交易所应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消除的联动机制和停牌信息公开制度,并定期向市场公布上市公司停牌的频率和持续时间,以促使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停牌。
根据《关于完善上市公司止回股制度的指导方针》,上市公司止回股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制度。其主要功能是确保及时、公正地披露信息,及时提示重大风险,维护公平交易秩序。近年来,证监会不断优化交易规则,组织证券交易所完善相关规则,规范交易秩序。上市公司股票的停牌与复牌,有效地缓解了上市公司任意停牌、长期停牌、信息披露不足的问题,但与成熟的国际市场相比,停牌的原因仍然很多。在实践中,如暂停期,特别是重大资产重组的长暂停期。
著名金融学者布娜·辛在接受《北京商业日报》采访时说,一方面,为了进一步消除监管盲点,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止回股制度的指导意见》。在重大资产重组中,需要不断规范上市公司并购行为;为下一步优化监管提供保障,既有利于正常的交易行为,也有利于提高流动性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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