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龙月梅)记者第十五日获悉,《清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由市管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近日发布。
按照规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是市委、市政府在清远统一领导城市管理的常设审议、决策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分配城市管理费。清远的资源、指导、协调和组织清远城市管理;审查清远的主要城市管理计划、政策和措施;审查和批准清远城市管理的评估方法和标准;组织清远城市管理评价应促进清远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改革。
市级市政管理委员会主要由市直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领导,并有一定数量的公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各部门(单位)按分工履行城市管理职责。
条例规定城市管理体制,市管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市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主要审议以下事项:研究拟订U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清远市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研究清远城市管理评价方法和标准;研究解决城市管理相关政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度;建立城市管理。
海南seo 市管理委员会特别会议主要审议下列事项:审查年度城市管理基金预算计划,并按照程序向市委员会和市政府审批;清远市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方案。市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召集给副主任和委员。会议由会议召集人决定。
按照规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和特别会议的决议和决定是清远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坚持执行。
市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带头监督和检查会议期间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安排的实施情况。市政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协调和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版权所有1997年至2018年由www.